健康福·重疾险

青年良品费用低 确诊即赔 最高50万 100种重疾&50种轻症







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投保须知书

一、投保须知

1.投保地区

本保险产品由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泰产险”)承保,适用条款为《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个人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互联网A款)(注册号:C00013332612022030326453)》。

国泰产险将通过互联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开展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保险业务,期间将会通过互联网线上服务、短信或电话、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方式为您提供快速、全面、便捷的保险服务。

国泰产险总部设立于上海,目前在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湖北、江苏、青岛、山东、四川、厦门、浙江等11个省市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如您所在的地区不在上述所列明的范围内,国泰产险可能将无法直接并及时地向您提供面对面的线下服务,特此声明。

2.保单形式

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以登录“支付宝-蚂蚁保-我的-全部保单”自助查询并下载电子保单。如您需要纸质发票,请拨打客服热线: 400-820-2288,保险公司将核对一致后开具。配送方式按照您的要求确定,配送费用由您承担。

3.如实告知

您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我们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我们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1)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4.相关授权

为提供保险服务,及为依法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职责或者义务,您(投保人/被保险人)同意国泰产险及其服务必要而委托的第三方基于为您提供服务及服务管控,和洗钱风险管控等用途,在承保前后可以收集、整理、保存、加工、核实、调查、提供和使用您授权的及享受国泰产险服务必要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健康、诊疗情况、既往病史、保险状况、个人身份证件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但法律禁止的除外。国泰产险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披露信息

我公司最近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类监管评级等信息,请登录https://www.cathay-ins.com.cn/information?list_id=132查询,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监管规定。

6.信息安全

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7.投诉渠道

您在购买产品过程中,如发现本公司有关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本公司投诉,投诉电话:400-820-2288。

二、产品说明

1.若您选择分期缴费模式,请注意以下内容:

分期缴付的缴费周期为每月,未缴付首期保费,保险合同不成立,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1) 自缴费日零时起 30 天为宽限期,投保人在宽限期内补缴当期保费的,保单持续有效;保单持续有效的前提下,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仍承担保险责任。

(2) 如投保人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足额缴付当期保费,且自缴费日零时起30天宽限期内仍未足额补缴当期保费的,则本合同自当期缴费日零时起终止,宽限期内及宽限期后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若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未全额缴纳保费,需投保人全额补足保费后方能理赔,保险人亦可直接从理赔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保费。

2.本产品被保险人首次投保年龄限制为出生满28天(不含 28 天)-65 周岁(含)。本产品的投保人限不小于18周岁且是被保险人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被保险人年龄与保费高低具有关联性,详见产品页面的“免费开启”选项。

若投保人在被保险人66周岁至99周岁期间投保本保险的,至少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非首次投保本保险;

2)在本保险上一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前提出重新投保申请。

同一被保险人在一个保单年度,购买本产品的最高重疾保额,不能超过规定:0-45岁,不超过50万;46-55岁,不超过30万;56-65岁,不超过10万。

从事以下职业或工种的被保险人不可参保:矿工、采石工、采砂工、爆破工、高压电工程设施人员、海洋船员、潜水员、火药炸药制造及处理人、特技演员、兽师、防暴警察、特种兵、战地记者。

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若新从事的职业或工种属于上述不可参保范围内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照接到通知之日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自被保险人从事不可参保范围内的职业或工种起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本产品续保年龄可超过65周岁。如被保险人理赔过重疾责任,则不接受续保;如被保险人理赔过轻症责任,则续保年度不再承担轻症责任。若续保后被保险人获得上年度保单下的重疾保险金,续保保单应全额退保。根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本产品为财产险公司承保的不保证续保健康险。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或不超过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续保的新合同自本合同期满日次日零时起生效。续保费率以续保申请提交时为准。

3.等待期:首次或非续保本保险时,自本保险生效之日起90天为等待期。续保本保险和意外伤害引起的保险事故,保险责任则无等待期。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保险人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险费,同时本保险效力终止:

1)等待期届满前被保险人确诊本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

2)等待期届满前被保险人接受医学检查或治疗,且延续至等待期后确诊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

4.本产品投保次日零时生效。

若保单为年缴保单,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次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保单生效后十五天内申请退保并递交齐全退保资料的,将全额退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保单生效十五天后申请退保的,将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计算公式为:未满期净保险费=净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净保险费=保险费×70%。若本保单已发生保险金给付,未满期净保费为零。

若保单为月缴保单,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次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保单生效后十五天内申请退保并递交齐全退保资料的,将退还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若投保人在保单生效十五天后申请退保的,将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计算公式为:未满期净保险费=净月缴保费×[(下期缴费日-退保生效日)/(下期缴费日-上期缴费日)];净月缴保费=月缴保费×70%。若本保单已发生保险金给付或宽限期内申请退保,未满期净保费为零。

5.本产品“100种重疾”保障为重大疾病责任。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或者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人按本合同重疾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 

6.本产品“100种重疾+50种轻症”保障含重大疾病责任及轻症疾病给付责任:

(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或者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人按本合同轻症保险金额向轻症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给付责任终止,若保单为月缴保单,当年度后续月份保费不豁免。 

(2)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或者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人按本合同重疾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

7.本产品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轻症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8.同一保障期间内,本产品同一被保险人仅限购买一份,多投无效。 

9.本产品包含重疾绿色通道等服务,限被保险人本人且应在保险期限内使用,逾期失效。重疾绿通服务热线:400-820-2288。

10.受益人:本产品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三、投保声明

1.本人已完整阅读并了解以上投保须知及投保险种的保险条款,尤其是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保险金申请与给付等),本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2.投保时,本投保人已就该产品的保障内容以及保险金额等向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监护人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征得其同意。

3.投保单中所填写的内容均属实,如有隐瞒或不实告知,国泰产险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事故,国泰产险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为提供保险服务的需要,本人授权:国泰产险可通过知悉本人信息的机构查询与本人有关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保、承保、理赔、医疗信息等);国泰产险及与其具有必要合作关系的机构,可对上述信息进行合理的使用。为确保信息安全,国泰产险及其合作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并承担保密义务。


重疾绿通服务介绍
1.什么是重疾绿通服务?
为满足重疾患者的就医需求,我司提供重大疾病绿色就医通道服务,为客户优先安排全国一流医疗资源,服务内容包括远程问诊、专家门诊、检查加速、住院手术安排及配套服务(包含住院探视、医后随访、中医理疗及营养方案)和专家复诊,提升客户就医效率及就医体验。


2.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重疾绿通服务?
客户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方可申请重疾绿通:
(1)保单等待期满后,重疾绿通服务的等待期与保单一致;
(2)客户经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确诊或诊断疑似罹患保险条款中约定的重大疾病;
(3)仅限客户(被保险人)本人使用。


3.重疾绿通服务可以覆盖的医院范围?
重疾绿通服务可以覆盖的医院范围见附件一《重疾绿通医院名单》


4.重疾绿通服务内容详细介绍

(1)远程问诊
自收齐完整病历资料起3个工作日内为客户安排专家,发起电话提供定制化远程问诊服务,以帮助客户获得正确诊断,确定更合适更有效的医疗方案,为客户重大就医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和帮助。
服务方式和次数:电话,一年限一次
注:三甲医院副主任及以上级别专家(不可指定专家)
(2)专家门诊
5个工作日内根据客户申请和病情,全科医生经过精确分诊,完成预约对症专家门诊或专家特需门诊服务,一线及省会城市内的绿通定点医院由专人全程一对一陪同就诊,协调就医事项。
服务方式和次数:分诊电话沟通,门诊线下安排,一年限一次
注:可指定医院、科室,不可指定医生
(3)检查加速
客户享受专家门诊服务后,应客户申请,5个工作日内根据客户提供的检查单安排检查加急。检查加速项目范围为:CT类检查、B超类(包含彩超)及核磁类检查。一线及省会城市内的绿通定点医院由专人全程一对一陪同,协调检查加急事宜。
服务方式和次数:线下安排,一年限一次
以下(4)-(9)为打包服务,每项服务一年限一次
(4)住院安排
10个工作日内在符合医院收治条件的情况下安排相关医院的住院床位,协助快速办理住院手续。入院当日专人陪同协助办理入院手续。
注:可指定医院、科室,不可指定医生
(5)手术安排
10个工作日内在符合医院手术的条件下,协调相关专家快速安排手术,并协助做好专家与患者之间的良好沟通。
注:可指定医院、科室,不可指定医生
(6)住院探视
客户申请住院安排且于住院期间,享有服务专员至医院探望并递送慰问礼品(鲜花、水果等),同时了解客户住院及治疗情况,以便更好的帮助客户恢复健康。
(7)医后随访
客户经专家住院诊治后,我们提供一年五次的电话关爱回访服务,提供康复建议、咨询服务。
(8)中医理疗
确认重疾后,根据客户的疾病情况与治疗情况,为客户匹配名老中医,面对面一对一诊疗,定制中医调理方案。
(9)营养方案
客户治疗出院后,应客户需要为其配备国家高级营养师,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定制营养方案。
(10)专家复诊
客户出院后,根据客户的疾病与治疗情况,为客户预约住院期间主治医生的专家门诊,复查术后康复情况。
服务方式和次数:线下安排,一年限一次

注:以上工作日均以国家公布的法定工作日为准;以上“一年”指一个保单年度。
服务电话:400-820-2288
特别说明:
(1)限客户首发重大疾病后一个保单年度内使用一次。
(2)以上服务由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生确诊重疾或者诊断疑似重疾的被保险人可以申请。疑似重疾的情况若经专家门诊确诊不是重疾,则不再安排(4)-(10)项服务。
(3)重大疾病绿色通道服务所产生相关医疗费用(如挂号费、治疗费、药费、检查费、床位费等)需由客户自行承担。
(4)在进行专家门诊安排时,将根据客户需求及实际情况为其转诊至普通或特需门诊(客户可以指定科室)。专家指三甲医院副主任以上级别医师。
(5)以上服务首年等待期同保险产品合同规定的等待期,续期服务则无等待期限定。
(6)远程问诊、专家门诊及专家复诊服务落实前将取得客户确认,客户接受服务后,因本人原因未能按时就医,则视同该次服务已完成;住院及手术安排服务,客户预约服务后不能取消服务。若客户因自身原因无法住院或手术,则视同该次服务已完成。
(7)客户如申请住院安排,需具备指定医院科室开具的住院单。
(8)客户如申请检查加急服务,需持有检查单。
(9)重疾绿通服务审核结论不代表理赔审核结论。


5.如何申请重疾绿通服务?
请拨打400-820-2288申请重疾绿通服务。电话接听时间:7:00~24:00。
客服接到申请后,由服务专员判断客户是否享有重疾绿通服务。
服务专员对享有服务的客户询问电子邮箱及重疾绿通的需求内容,发送含有重疾绿通需求及提示申请材料的邮件给到客户确认。
客户直接通过回复邮件提交材料并确认服务需求。一个工作日内国泰产险审核材料决定是否启动重疾绿通,并通知客户。
重疾绿通服务启动后有专人联系客户,在服务范围内协助客户解决就医问题。

附录一 《重疾绿通医院名单》  

一.如何理赔
1.请拨打国泰产险客服热线400-820-2288进行报案。将理赔所需材料邮寄至国泰产险,国泰产险将在材料齐全后简易案件10个工作日结案,复杂案件30日结案;
2.若在支付宝APP上购买本产品,可在线报案,并通过网页提示查询资料目录以及提交理赔申请。操作路径:支付宝-蚂蚁保-我的-理赔服务-医疗、疾病或意外伤害。

二.理赔所需材料
1.申请理赔需要填写索赔申请书;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银行卡(储蓄卡)复印件(需备注开户行省市支行信息);
3.确诊重疾/轻症的门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相关检查报告、病理报告、出院小结等;
4.意外出险需要提供意外事故证明(意外事故证明文件常见形式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赔偿调解书,交通事故出险须递交驾驶证和行驶证(被保险人为驾驶员时);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单位事故报告;公安证明,笔录,报案回执,法医检验报告;民事调解和判决书,调解和赔偿协议,鉴定报告,事故处理报告,事故照片等)及其他国泰产险认为与本次理赔案件相关的材料。